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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协议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1年1月30日   来源: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Tags: 施工合同协议,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http://www.gccsjf.cn/

  宋律师,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施工合同协议

  对于施工工人而言,施工环境安全是最为重要的。但是要想保障施工环境安全的唯一办法便是签订施工合同来确保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所以接下来由将带来施工合同协议的知识。请大家阅读并了解为大家带来的文章。

  施工合同协议

  发包方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面包砖路面

  2、工程地点:晋中市百草坡动物园

  3、承包内容:路牙石。面包砖路面

  4、承包范围:园内所有面包砖路面

  5、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材料

  6、质量要求:GB5021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7、工期要求: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工作:

  1、甲方指派 为驻工地代表,负责履行本合同的相关事宜,全面、全权负责现场的管理工作,对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负责向乙方提供临时水电。

  乙方工作:

  1、乙方 为驻工地代表,常驻现场,负责履行合同范围内的应尽职责,按照甲方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服从甲方工地代表的监督和管理。

  2、做好承包范围内各相关工种间的交叉配合工作,竣工验工前的成品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

  3、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

  关于质量的约定:

  1、乙方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和施工图纸、作法说明及设计变更等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施工合同要求,相关质量验收规范关于工期的约定:

  1、如因甲方不能按约给付乙方工程进度款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2、如因乙方造成中途无故停工、窝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3、因气候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关于价款和结算的约定:

  1、双方商定本工程合同承包价格每平米__22__元开工后1日内,甲方付款10000 元作为乙方的前期进场费。

  施工每100米后,甲方结款一次

  余款5% 元待壹年后结清。

  关于材料的约定:

  1、甲方负责联系及时提供乙方所需材料,并按时到场。经乙方验收入库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如因乙方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由乙方照价赔偿。

  2、乙方须在预算定额范围内使用材料关于安全生产的约定:

  1、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安全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和物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以及对文明现场和安全生产的要求。

  3、乙方须严格遵守安全协议中的条款,严禁在施工现场发生违法乱纪等行为。

  关于违约的约定:

  1、乙方须自行完成本施工任务,严禁乙方将本项目再次进行分包或转包。

  2、因乙方原因而延误工期逾期完工,每延期一天乙方向甲方赔付违约金XXX元。

  3、乙方必须给进场施工的工作人员购买人身保险,在施工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

  4、如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经济赔偿,且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履行完毕后即终止。其中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施工合同的当事人为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施工合同内容当中都应当明确自己的权利与义务并履行合同内容。

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承包人在承包工程时肯定会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承包人在发包时也会与发包方签订合同,所以工程合同对于当事人来说非常的重要,如果当事人因为工程合同发生了纠纷,就要利用法律来解决纠纷,那么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项的规定,认定无效:

  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

  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

  第四条: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第五条: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不予支持。

  二、工程合同纠纷处理的基本方式

  1、和解

  和解,是指建设工程纠纷当事人在自愿友好的基础上,互相沟通、互相谅解,从而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建设工程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首先考虑通过和解解决纠纷。事实上,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绝大多数纠纷都可以通过和解解决。

  2、调解

  调解,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发生纠纷,第三人依据一定的道德和法律规范,通过摆事实、讲道理,促使双方互相作出适当的让步,平息争端,自愿达成协议,以求解决建设工程纠纷的方法。

  3、仲裁

  仲裁,亦称;公断;,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发生前或纠纷发生后达成协议,自愿将纠纷交给第三者,由第三者在事实上作出判断、在权利义务上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

  诉讼,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依法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审理双方之间发生的纠纷,作出有国家强制保证实现其合法权益、从而解决纠纷的审判活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三、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排除在;不动产住所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之外。但,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最新的民事诉讼法解释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依据不动产所在地原则适用专属管辖。同样建设工程分包合同、内部承包合同、转包合同等纠纷,也应当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

  综上所述,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有许多,其中规定如果承包人的企业没有相应的建筑资质,那么承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工程合同纠纷有多种解决方式,例如和解与调解等。希望大家通过阅读以后可以更加清楚了解;解决工程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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