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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8月25日   来源: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Tags: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   http://www.gccsjf.cn/

 宋律师,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是基本上所有的建设工程都会进行签订的,为了对其进行规范,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法规。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备案的法律依据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还有一些是地方政府出台的相关法规。


  依据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中标人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应当给予赔偿。


  二、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的注意事项

  1、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该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及合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准确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因为这一部分内容不仅注明合同用语的确切含义,引导合同双方如何签订

;专用条款;,更重要的是当;专用条款;中某一条款未作特别约定时,;通用条款;中的对应条款自动成为合同双方一致同意的合同约定。


  2、严格审查发包人资质等级及履约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它将不合格的主体排斥在合同的大门之外,将导致合同伪装的坑穴和风险隐患排除在外,为将来合同能够得到及时、正确地改造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3、关于工期、质量、造价的约定,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工程施工永恒的主题,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


  1)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体积廉洁,均应在合同中予以,并约定开工、竣工应办理在那些手续、签署何种文件。对中间交工的工程也应按上述方法作出约定。


  2)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避免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身份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作出明确规定。


  4、对工程进度拨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一般情况下,工程进度款按月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但如何申请拨款,需报何种文件,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引起争议,影响工程施工。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利操作。因此,合同中应特别注重拨款和结算的程序约定。


  三、工程承包人的义务是什么

  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


  、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接受发包人的监督。《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承担违约;。《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


  、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以上就是为大家带来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全部内容。身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就应该按照合同所规定的去进行义务的履行。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我们每天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合同,对于合同的知识您了解哪些呢只有了解清楚了合同的有关事业才能更好的进行事务处理。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当前的问题。




  一、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


  1、固定总价合同的合同价


  固定总价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除非建设单位要求变更原定的承包内容,承包单位一般不得要求变更包价。这种方式对建设单位比较简便,因此为一般建设单位所欢迎。


  2、按量计价合同的合同价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通常由建设单位委托设计单位或专业估算师提出工程量清单,列出分部分项工程量。


  例如挖土若干立方米,填土夯实若干立方米,混凝土若干立方米,墙面抹灰若干平方米等等,由承包商填报单价,再算出总造价。因为工程量是统一计算出来的,承包商只要经过复核并填上适当的单价就能得出总造价,承担风险较小;发包单位也只要审核单价是否合理即可,对双方都方便。


  目前国际上采用这种承包方式的较多。在我国,作为工程造价计算方法的改革方向,已开始推行。


  3、单价合同的合同价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在实践中,这种承包方式可细分为3种:


  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


  即由建设单位开列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和计量单位,例如挖土方每立方米、混凝土每立方米、钢结构每吨等等,多由承包单位逐项填报单价;也可以由建设单位先提出单价,再由承包单位认可或提出修订的意见后作为正式报价,经双方磋商确定承包单价,然后签订合同,并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按此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没有施工图、工程量不明即须开工的紧急工程。


  按最终产品单价承包


  就是按每一平方米住宅、每一平方米道路等最终产品的单价承包。其报价方式与按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相同。这种承包方式通常适用于采用标准设计的住宅,中、小学校舍和通用厂房等工程。


  但考虑到基础工程因条件不同而造价变化较大,我国按每一平方米单价承包某些房屋建筑工程时,一般仅指±0标高以上部分,基础工程则以按量计价承包或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承包。单价可按预算定额或加调价系数一次包死,也可商定允许随工资和材料价格指数的变化而调整。具体的调整办法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按总价投标和决标,按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这种承包方式适用于设计已达到一定的深度,能据以估算出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近似值,但由于某些情况不完全清楚,在实际工作中可能出现较大变化的工程。


  例如在铁路或水电建设中的隧洞开挖,就可能因反常的地质条件而使土石方数量产生较大的变化。为了使承发包双方都能避免由此而来的风险,承包单位可以按估算的工程量和一定的单价提出总报价,建设单位也以总价和单价为评标、决标的主要依据,并签订单价承包合同。随后,双方即按实际完成的工程数量与合同单价结算工程价款。


  4、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合同价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开工前对工程内容尚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例如边设计边施工的紧急工程,或遭受地震、战火等灾害破坏后需修复的工程。


  二、法律特征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常见的工程合同有哪些比如固定总价的合同,按量计价的合同,单价合同,以及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以上都是合同的种类,了解清楚了这些合同就能够更好的进行成本预算,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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