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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

添加时间:2022年9月9日   来源: 南京工程纠纷律师  Tags: 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   http://www.gccsjf.cn/

 韩大任律师,南京工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苏沪(南京)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

  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利息属于法定孽息,应当自工程欠款发生之日起计算。在具体到实际情况时,具体分为两种,分别是工程合同有约定的和工程合同没约定的。如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利息从约定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而合同没有约定的,据实际情况处理,下面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工程款利息的结算相关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8条相关规定,施工单位请求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并承担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时,如合同对此有约定的,应当尊重当事人的约定,利息从约定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应当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1、工程实际交付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的起算时间为工程实际交付之日。


  2、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工程竣工后,虽然没有交付,但施工单位已经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交了结算文件,而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的时间内予以答复的,即应当认定承包人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为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


  提醒这里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施工单位在约定时间提交竣工结算文件的前提必须基于工程验收合格;


  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报告资料不完整,且又不予以修改、完善的,不能认定施工单位已提交结算报告;


  施工单位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建设单位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应当顺延。


  3、工程价款未经结算,工程也未实际交付的,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起算时间从承包人起诉之日起计算。工程价款未经结算,工程也未实际交付的,大多为工程未完工或者完工后未经验收的情形。在此情况下,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结算条件尚未成就,无法确定应付工程价款之日。因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以起诉时间作为应付款的时间计算利息。


  总的来说,在对施工单位主张的利息做出判决时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1、施工单位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利息的时间早于建设单位应付之日的,从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之次日起开始计算利息;施工单位主张逾期支付工程款的利息时间晚于建设单位应付款之日的,应从施工单位主张之日开始计算。


  2、一般情况下,利息支付的时间应于实际付清之日止。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

  一项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工地上许多工人的努力,因此,工程的转让也涉及到工人的利益,需要我们严格对待,按照法律的规章制度来进行,否则就有可能引起工人的不满,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下面这篇文章,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范本

  发包方: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计划批准单位及文号_________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本工程合同总工期为___天。


  2、本工程开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竣工日期___年__月__日。


  3、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发包方在合同规定开工日期前__天,不能交承包方施工场地、进场道路、施工用水,或电源未按规定接通,影响承包方进场施工者。


  明确由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未能按双方认定的时间进场,或进场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等向承包方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改、代、换而耽误施工进度者。


  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使基础超深;施工方法与设计规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响进度者。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8小时以上者。


  发包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无故拖延办理签证手续而影响下一工序施工者。


  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施工进度者。


  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者。


  第三条 工程合同总价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元。


  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


  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


  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


  重大设计发生变更;


  基础超过设计深度;


  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其它。


  第四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经双方协商按附件第__办理。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一方负责。


  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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