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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3年9月27日   来源: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Tags: 建筑工程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http://www.gccsjf.cn/

建筑工程违约责任的种类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违约责任是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是什么?

  (一)要有不履行合同的事实(这是认定违约责任的前提条件),主要包括:
  1、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2、当事人迟延支付价款或报酬的;
  3、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
  4、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等。
  (二)不履行经济合同的事实,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过错引起的。
  (三)当事人的过错,可分为故意违约和过失违约两种:
  故意违约:是指当事人明知自己的某一行为将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却放任此种行为的发生(如收到货物,无故拒付贷款等);
  过失违约:是措当事人应当预见自己的某种行为可能给合同履行造成不良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到了,但因轻信此种后果可能避免,而没有取必要的措施,致使后果发生,造成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实。
  但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违约,都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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