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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添加时间:2021年2月20日   来源: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Tags: 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http://www.gccsjf.cn/

 宋律师,长沙工程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德恒(长沙)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工程款,谁能优先清偿

  建筑工程款,谁有优先权呢首先得认清优先清偿的条件,能参与分配的条件等。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  1、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



  建筑工程款,谁有优先权呢首先得认清优先清偿的条件,能参与分配的条件等。


  一、建筑工程款优先清偿的条件


  1、工程款债权人为被拍卖工程的承包人。就是说,拍卖建设工程之后,只有该建设公司的承包人才享有该拍卖款的优先受偿权。哪怕是同一对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为其他工程产生的欠款,也不能在本项工程上主张优先受偿权。


  2、该工程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施工于该日之后,无论该工程上是否设定担保物权,工程可均享有优先受偿权。施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前,竣工或停工于1999年10月1日之后,分两种情况:该工程设定担保,担保物权优先于工程款优先权;未设定担保,工程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3、该工程款已经取得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欠条等文书不是生效法律文书,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生效法律文书一般包括:判决、裁定、仲裁裁决以及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


  二、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的例外


  1、工人工资始终处于第一顺位享有优先权。因此,当执行中员工申请支付工资、生活费的,法院应当裁决以被执行人的财产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然后,以剩余财产优先支付工程款。


  2、被执行人控制的财产中,案外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不得作为被执行人的财产强制执行。


  三、执行中参与分配的条件


  1、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过程中提出。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人只能在针对被执行人的执行程序开始后提出请求,其他时间提出,法院不予受理。


  2、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言下之意,法人作为被执行人时,其他债权人一般不得参与分配。但是,企业法人未经清理或清算而撤销、注销 或歇业的除外。


  3、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为金钱债权。如果属于非金钱债权,参与分配的请求不会得到支持。


  4、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全部债务。这是参与分配的实体要求,如果被执行人有足够的财产可供清偿,则不产生参与分配的问题。可是,现实中,被执行人几乎没有财产可供执行。


  5、参与分配申请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除劳动者工资外,其他债权人均需要取得执行依据,包括:判决、裁决、仲裁文书以及经过公证的债权文书等。







装修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室厅厨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室厅厨卫


  1、 室,计 平方米;


  2、 厅,计 平方米;


  3、 厨房,计 平方米;


  4、 卫生间,计 平方米;


  5、 阳台,计 平方米;


  6、 过道,计 平方米;


  7、其他,计 平方米。


  总计:施工面积 平方米。


  3.施工内容:见预算书和施工图。


  4.委托方式:


  5.工程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6.工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 元,详见本合同附件《预算书》。


  1、材料款 元; 2、人 工 费元;


  3、设计费 元; 4、施工清运费 元;


  5、搬卸费 元; 6、管 理 费 元;


  7、其他费用 元。


  第三条:质量要求


  1.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详见本合同附件《工程材料决算清单》。


  2.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价格条例规定,对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实行明码标价。详见预算书。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经签订,乙方进场后甲方即应付35%工程款;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30%工程款。工程俊工后甲方即付30%工程款,尾款5%工程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一周内结算。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详见本合同附件《家庭装潢工程工程项目变更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在下一次付款期前付清。


  3.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工期


  1.如果因为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人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元。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


  第七条:工程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


  第八条: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乙方


  1.指派__________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4.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


  5.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违约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收据向佛山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家庭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委托方: 承接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地址: 2.居室规格:房型 层室厅厨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       乙方:   


  住所地址: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作单位: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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