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设工期与建设资金使用:建筑工程监理应对承包单位在建设工期与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监督,确保工程按时按质完成,并合理使用建设资金。
3.承包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之间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否则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4.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组织有关人员审查图纸,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计划、进度计划和材料计划等,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技术交流。
2.负责对所承担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把好工程技术质量关。
3.负责组织工程质量的评定,工程项目的检验,组织实施质量管理体系的有关要求,对工程项目质量与进度进行控制、管理和监督。主持对工程质量的定期检查、评议和整改,并督促施工人员做好质量问题的记录。
4.负责施工材料的合理使用,采取措施降低施工成本,杜绝浪费。
5.负责开展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合理化建议活动。
6.负责对技术标准,操作规范的检查与执行,促进现场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7.贯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有关规定和制度,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
8.做到工地工程款应及时到位,完工后做好结算单并与工人结算。
9.实行预留质量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