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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工程质量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意思?

添加时间:2023年11月29日   来源: 长沙工程纠纷律师  Tags: 砌筑工程质量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意思   http://www.gccsjf.cn/

砌筑工程质量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是什么意思?

  1.材料要求: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砖块、砂浆等建筑材料。砖块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尺寸精度和外观质量。砂浆应具有适当的黏结能力和耐久性。

  2.砌筑要求:砌筑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砖块应整齐、紧密地砌合,砂浆应填充密实,砌筑墙体应垂直、水平。

  3.砌筑强度要求:砌筑墙体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保证砌筑结构的安全可靠、坚固耐用以及符合设计要求。


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怎么办理?

  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的办理是要求对方进行修复,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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